觀點網 被境外債券人東方金控提出清盤呈請后三個月,陽光城境外債主體陽光城嘉世國際10月17日被香港法院頒布了清盤令。
近兩年被提起清盤呈請的房企有不少,而被法院正式頒發(fā)清盤令的卻是少數(shù),且在大型中資房企中更是香港首例。
引發(fā)這起清盤案例的導火索,是一筆境外美元債約853.74萬美元本息未償還。
【資料圖】
據(jù)觀點新媒體了解,陽光城最早于今年7月26日公布其境外附屬公司陽光城嘉世國際有限公司的債務相關情況。
彼時公告表示,2021年11月以來,受宏觀經濟環(huán)境、行業(yè)環(huán)境、融資環(huán)境疊加多輪疫情影響,陽光城集團擬將嘉世國際所發(fā)行部分境外債券向全體境外美元債持有人發(fā)起要約交換及同意征求,其中,東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及其持有關聯(lián)方持有公司債券代碼:XS2056435246債券本金,未同意上述方案。
為此,嘉世國際接到香港高等法院通知,東方金控就嘉世國際未償還其債券本息853.74萬美元向香港高等法院正式提交關于嘉世國際的清盤呈請。
當時,嘉世國際極力反對清盤呈請,并組織相關中介機構進行應對。故而截至7月26日公告披露日,香港法院尚未就嘉世國際清盤發(fā)出清盤令。
嘉世國際之所以“極力反對”,是因為旗下美元債不僅只有XS2056435246一只。
就觀點新媒體了解,2021年11月8日,陽光城嘉世國際有限公司已將旗下8只美元債的要約交換及同意征求截止期限從倫敦時間2021年11月10下午4時延至倫敦時間2021年11月12日下午4時,給投資者更多時間來支持該交易。后因技術性原因交換要約延長至11月17日出結果。
XS2056435246境外債券原到期日為2023年2月12日,經過溝通與爭取后,11月18日,這筆美元債展期方案獲得超過85%投資人支持。據(jù)此,所有交換的債券陽光城已全部接納,相關美元債券將于港交所申請復牌,陽光城11月份所有到期的公開債務也完成展期。
當時陽光城表示,若無法按期兌付2023年到期債券的本息,其他債務可能被觸發(fā)交叉違約。彼時資料顯示,陽光城存續(xù)8只美元債,共計金額22.44億美元。
另據(jù)香港公司清盤規(guī)則,一般情況下,公司一經法院下令清盤,便無能力促使其資產的所有權有所更動,而管理公司一切事務的權力亦由該公司的董事或股東移交清盤人。
因而,此次被法院頒布清盤令,意味著嘉世國際旗下所有美元債都將在清盤資產清單上。
而此前為了爭取更多“轉圜”時間,陽光城嘉世國際清盤呈請的第一次聆訊時間也由9月14日,押后到了10月17日進行。
只是結果并未讓陽光城寬容,清盤令正式在聆訊當天(10月17日)頒布。
根據(jù)香港破產管理署,法院發(fā)布清盤令后,會任命臨時清盤人,臨時清盤人將接管該公司,處置可變現(xiàn)資產,如在扣除所有費用和開支后公司的產業(yè)仍有剩余資金,清盤人會把該筆款項攤派給其申索已獲接納的債權人。
陽光城集團則在10月21日稱,就任何清盤令不予置評,但表示仍在與債權人積極協(xié)商處理。
為了安撫投資者們,陽光城在7月份那份公告就曾打了“預防針”:“嘉世國際為陽光城全資子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嘉世國際凈資產、凈利潤未達到陽光城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凈利潤絕對值10%,上述事項預計對陽光城總體經營的影響有限。”
“嘉世國際若被香港高等法院發(fā)出清盤指令,如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嘉世國際,嘉世國際將不再納入陽光城合并報表范圍。該事項預計不會對陽光城的生產經營產生直接影響,不會對陽光城治理等產生重要影響,不會導致陽光城實際控制權發(fā)生變更?!?/p>
往后推遲清盤呈請的聆訊日期,已是大多房企們“爭取時間”的常規(guī)操作。如祥生、福晟國際、天譽置業(yè),無不如此,而在今年6月27日就已收到清盤呈請的中國恒大,更是數(shù)次延后,如今清盤聆訊已延至11月28日。
無論推遲多少次,若償債問題沒解決,一旦法院認為將公司清盤才合理而公平,那結果或許不會有太多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