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觀點網訊:12月2日,中國金茂與中國宏泰發(fā)布聯合公告,內容有關以協議安排方式私有化中國宏泰及撤銷中國宏泰上市地位等。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此前的計劃文件于12月1日(開曼群島時間)舉行的呈請聆訊上獲法院批準(并無修訂),法院亦在同一聆訊上確認因注銷及剔除計劃股份而削減中國宏泰的已發(fā)行股本。批準計劃及確認削減中國宏泰已發(fā)行股本的法院命令的正式副本預期將于12月5日送交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處長登記。
于此次公告日,建議仍在實施,且計劃將生效并對中國宏泰及所有計劃股東具有約束力,惟須待所載條件(d)的后半部分、條件(e)及條件(g)至(j)(包括首尾兩項)獲達成或有效豁免(如適用)后,方可作實。
中國金茂及中國宏泰各自并不知悉任何有關行動、法律程序、訴訟、調查、查詢、法律、規(guī)則、法規(guī)、守則或其他法律限制或禁止情況;各自并不知悉任何有關重大不利變動。
假設所有條件獲達成或有效豁免,預期計劃將于12月5日生效。
另外,中國宏泰已經向聯交所申請,而聯交所已批準撤銷中國宏泰股份于聯交所的上市地位,自12月6日下午四時正起實時生效,須待計劃生效后方可作實。
該事項中國金茂的財務顧問的中金公司,中國宏泰的獨立財務顧問為浤博資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