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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完善居住證積分落戶政策
訊9月29日,據(jù)北方網(wǎng)消息,天津市完善居住證積分落戶政策,擬將天津市居住證積分指標及分值表中“居住”指標的購房居住積分分值進行調整,即日起至10月10日,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消息稱,“居住”指標的有關內(nèi)容調整為:將“在本市購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區(qū)、河東區(qū)、河西區(qū)、南開區(qū)、河北區(qū)、紅橋區(qū)的,每年積10分;住房在東麗區(qū)、西青區(qū)、津南區(qū)、北辰區(qū)的,每年積11分;住房在武清區(qū)、寶坻區(qū)、寧河區(qū)、靜海區(qū)、薊州區(qū)的,每年積12分;住房在濱海新區(qū)的,每年積15分。”調整為“在本市購房居住(自有住房),住房在和平區(qū)、河東區(qū)、河西區(qū)、南開區(qū)、河北區(qū)、紅橋區(qū)的,每滿一年積10分,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15分;住房在東麗區(qū)、西青區(qū)、津南區(qū)、北辰區(qū)的,每滿一年積12分,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25分;住房在武清區(qū)、寶坻區(qū)、寧河區(qū)、靜海區(qū)、薊州區(qū)的,每滿一年積12分,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25分;住房在濱海新區(qū)的,每滿一年積15分,住房為新建商品住房的,一次性加30分?!北菊{整內(nèi)容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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