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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2月24日,江蘇省宿遷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印發(fā)《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心城區(qū)房地產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內容圍繞惠民補貼、助企紓困、金融支持、提升品質等方面展開。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措施提到,對個人在中心城區(qū)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給予所繳納契稅總額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3萬元,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分別給予所繳納契稅總額80%、100%的補貼。
同時,對個人在中心城區(qū)范圍內購買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的,單套建筑面積144平方米(含)以下的給予購房款(住宅部分)1.5%的補貼;單套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上的給予購房款(住宅部分)1%的補貼。
給予退稅補貼方面,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納稅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同一城市重新購買住房的,可按《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號)規(guī)定申請退還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單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40萬元調整為50萬元,雙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60萬元調整為70萬元,生育多孩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再提高10萬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貸款額度計算的倍數由10倍調整為15倍。
繳存人及配偶在宿遷本地購買住房的,辦理購房提取后,可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的,首付比例均執(zhí)行20%,貸款最高年限均為30年。取消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戶籍地限制。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資信狀況認定標準。
原文閱讀:關于印發(fā)《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心城區(qū)房地產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