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購買期房的人越來越多,購買期房較大的好處是能夠以較低的價格購房,在同等條件下,期房一般要比現房便宜。但是同樣的,購買期房也有很多風險。
一般情況下,期房的價格較低,挑選余地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購房消費的過程和結果要依賴于購房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的履行。
一、什么是期房?
期房實質上就是商品房預售的房屋,具體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設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即指開發(fā)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不動產權證止,在這一期間的商品房。
二、期房什么時候交首付?
一般繳納定金認購開發(fā)商的物業(yè),并簽訂“認購協(xié)議書”后3-7天內繳納首期房款(特殊情況可以約定時間,具體看開發(fā)商),同時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此時,認購協(xié)議作廢。之后交齊按揭所需材料,即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銀行審批合格,且與你簽訂《按 揭抵押貸款合同》,貸款便可放下,貸款放下后一個月即開始月供。
三、購買期房有哪些風險?
購買期房應當與開發(fā)商簽訂預售合同,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合同中一定就相關事項明確約定。購買期房的風險 有以下幾個方面,購買過程中應當謹慎:
1. 房屋質量風險
購買期房,很常見的就是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一般購房者簽訂合同的時候,房子還是沒有成型的,所以房屋的實際情況也是不太了解的。就算是交了房,一些比較隱蔽的房屋質量問題也是需要入住一段時間才能發(fā)現。等到發(fā)現的時候,便出現了糾紛。
2. 面積縮水風險
一些房產商為了自己的利益,實測房屋面積時,故意改變建筑的面積、加大公攤面積,且不明示公攤面積的數量和計算方法,導致房屋的實際面積和銷售面積不相符。
3. 規(guī)劃變更的風險
一些房產商擅自改變原先的規(guī)劃設計,比如說在配套設施、綠地、容積率等方面隨意改動,將小區(qū)中本應是綠地的地方改做他用,有的加建新樓,有的變成了停車場。房產商往往不會在合同中約定,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4. 定金風險
很多房產商在簽訂完購房協(xié)議、預售協(xié)議之后收取完購房者的定金后才給購房者看合同、簽合同。這時,如果購房者不滿意合同條款,售房者會拒絕退還定金,導致消費者陷入被動,承受損失。
5. 產權風險
現實中總有一些房產商以各種借口拒絕、拖延辦理產權證,致使許多購房者入住后遲遲拿不到產權證。
6.延期交房的風險
很多房產商由于資金不到位等問題會出現延遲交房、不能交房的現象,導致消費者的利益受損。
四、購買期房需要確認哪些證件?
購房者在購買期房時,一定要確保開發(fā)商有以下“五證二書”。
1.五證:“五證”保證的是所購房屋屬合法交易范疇,預售范圍為本項目可銷售樓盤,購房者務必看清購買樓層是否在預售范圍內。
a.《國有土地使用證》,是證明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了在一定年限內某塊國有土地使 用權的法律憑證;
b.《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經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確 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城市規(guī)劃的法定憑證;
c.《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guī)劃要求的法律憑證;
d.《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e.《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
2.二書:“二書”可以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補充約定,并且是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房人提供的對商品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證文件。